深圳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
7月31日下午,深圳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正式启动,市委常委杨洪、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廷峰及市城管局局长王国宾出席活动。记者在启动仪式上获悉,深圳确定实行三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并鼓励将厨余垃圾单独分出来。据了解,《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8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市进入了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的阶段。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城管局已部署今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措施,措施细化了众多领域,比如“资源回收日”统一回收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废旧织物的回收处理体系,集贸市场果蔬垃圾的就地处理等。此外,深圳市城管局还将开展全覆盖宣传教育、招募志愿者队伍。
源头减量是破解“垃圾围城”的根本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0年以来,我国垃圾分类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效果不佳,各城市面临相同的窘境:以财政“输血”方式推动的垃圾分类,财政“断奶”后几乎都回到原点。特别是厨余垃圾分类,居民持续参与率和分类准确率较低,一些地方“前端分类、后端混合”更是极大地挫伤了居民的积极性。
该负责人认为,包括深圳在内的各城市垃圾分类现状与发达国家差距较远,原因一是基础较为薄弱,发达国家和地区2000年后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时,已普遍建立了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保障体系,基本解决了垃圾出路问题。而我国垃圾管理起步较发达国家晚25~30年,普遍未解决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问题。
此外,深圳市大约有10万人从事废品回收工作,每天约3600吨书刊报纸、易拉罐、塑料瓶、硬纸盒等废弃物进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但这种自发的市场化方式回收利用并不是关键,“国内外几十年的实践证明,‘垃圾围城’的实质是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严重滞后于无控制的垃圾增长速度,源头减量才是促使垃圾减少的根本”,该负责人表示。
而对于占据家庭垃圾50%的厨余垃圾,因处理设施严重缺乏、厨余垃圾收运成本高等因素,深圳尚做不到单独分类,该负责人认为,垃圾分类和减量不可能通过颁布一个规章、方案或采取一次性突击性行动即可成功,必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技术、经济等手段,通过企业创新驱动和市场化运作,“经过十年、二十年的努力,才能取得较好的成效”。
示范单位(小区)继续实行四分类标准
近年来,我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日愈艰难,“垃圾围城”危机逼近,坪山、大鹏等已经遭遇垃圾无处可去的困境。为了解决好生活垃圾问题,深圳按照“源头减量—再使用—循环利用—能源转化(焚烧发电)—安全填埋”的优先顺序管理垃圾。
自2015年8月1日起,我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大类。其中,可回收物是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弃织物、废弃电子产品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应当专门处置的废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
部署要求,根据目前情况,盐田区、坪山新区要全面推行家庭厨余垃圾分类,实行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理。各区已创建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示范单位(小区)继续实行四分类标准,确保严格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要对实行厨余垃圾单独分类并自行处理的物业小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适当奖励。暂不具备条件推行厨余垃圾分类的区域,要求居民将厨余垃圾滤干水分后归入其他垃圾处理,减少运输过程的污染和垃圾处理量。
每星期六确定为“资源回收日”
在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部署中,“资源回收日”是城管部门祭出的杀手锏之一。通过每周六的“资源回收日”,在社区、住宅小区(城中村)统一集中回收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等可回收物,引导居民养成在家中暂时存放可回收物并在“资源回收日”集中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
据介绍,市城管局鼓励借鉴推广“美国再生银行”模式,引进专业企业采用物联网等高新技术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模式,以返还积分兑换服务等方式引导居民参与“资源回收日”活动,探索建立规模、经济、高效的可回收物深度回收体系;此外,打通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流通渠道,可借鉴广州做法,对资源回收企业或垃圾分类企业给予垃圾收运处理费转移支付,保障一定的利润,引导废玻璃等进入再生资源市场,避免回流垃圾处理设施。鼓励居民在“资源回收日”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废电池和废荧光灯管。
记者了解到,深圳各区6月已开始启动“资源回收日”活动,取得经验后逐步向全区推广。年底前要实现全市642个社区开展12次以上“资源回收日”活动的目标。
年底前建立废旧家具收运系统
据统计,深圳市大件垃圾约占生活垃圾总量的3%,因体积大、转运站不接纳、无回收企业等原因,导致乱丢乱抛现象严重。部署要求各区在2015年年底前建立辖区废旧家具收运系统,采取市政清扫或清运服务企业收运、委托废旧家具处理企业预约上门回收等方式,统一收集废旧家具,经适当拆解破碎后进入生活垃圾收运渠道转运和处理,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废旧家具的资源化利用。
对于废电池和灯管,深圳市城管局已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对各区批量汇集的废电池和废荧光灯管进行统一收运处理,其中废电池由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免费收运处理;废荧光灯管由广东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处理费用由市财政承担。此外,深圳各区负责设置收集容器、集中转运点和前端收集,部署要求2015年年底前实现辖区所有住宅小区(城中村)的一个围合区域、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及各类公共场所的一个物业单元,至少配置废电池和废荧光灯管收集容器各1个,并通过新建、利用现有设施或租用仓库等方式设置1~2个废电池和废荧光灯管集中转运点。
此外,对于废弃织物,除了捐赠之外,市城管局要求各区2015年年底前引进有分拣场所和再生利用渠道的回收企业,在住宅区(城中村)设置统一编号、注明回收用途等信息的专用废弃织物回收箱,回收居民家中不符合公益性捐赠条件的废弃织物(包括废旧衣物、废旧棉被、废旧地毯等)并进行再生利用。
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确定7家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其中,盐田区、坪山新区和大鹏新区正在积极推进“盐田模式”,南山区设施虽已运行但收集率较低,龙岗区的设施即将建成投入使用,罗湖区和光明新区的设施已建成但因环评等问题而无法运行,龙华新区正在建设过程中,福田区、宝安区选址还未落实。
总体上看,全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推进较慢。部署要求,有关各区务必高度重视,下大力气解决存在的问题,力争早日实现餐厨垃圾全量回收处理的目标,一方面保障市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另一方面为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协同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城管局已部署今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措施,措施细化了众多领域,比如“资源回收日”统一回收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废旧织物的回收处理体系,集贸市场果蔬垃圾的就地处理等。此外,深圳市城管局还将开展全覆盖宣传教育、招募志愿者队伍。
源头减量是破解“垃圾围城”的根本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0年以来,我国垃圾分类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效果不佳,各城市面临相同的窘境:以财政“输血”方式推动的垃圾分类,财政“断奶”后几乎都回到原点。特别是厨余垃圾分类,居民持续参与率和分类准确率较低,一些地方“前端分类、后端混合”更是极大地挫伤了居民的积极性。
该负责人认为,包括深圳在内的各城市垃圾分类现状与发达国家差距较远,原因一是基础较为薄弱,发达国家和地区2000年后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时,已普遍建立了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保障体系,基本解决了垃圾出路问题。而我国垃圾管理起步较发达国家晚25~30年,普遍未解决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问题。
此外,深圳市大约有10万人从事废品回收工作,每天约3600吨书刊报纸、易拉罐、塑料瓶、硬纸盒等废弃物进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但这种自发的市场化方式回收利用并不是关键,“国内外几十年的实践证明,‘垃圾围城’的实质是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严重滞后于无控制的垃圾增长速度,源头减量才是促使垃圾减少的根本”,该负责人表示。
而对于占据家庭垃圾50%的厨余垃圾,因处理设施严重缺乏、厨余垃圾收运成本高等因素,深圳尚做不到单独分类,该负责人认为,垃圾分类和减量不可能通过颁布一个规章、方案或采取一次性突击性行动即可成功,必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技术、经济等手段,通过企业创新驱动和市场化运作,“经过十年、二十年的努力,才能取得较好的成效”。
示范单位(小区)继续实行四分类标准
近年来,我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日愈艰难,“垃圾围城”危机逼近,坪山、大鹏等已经遭遇垃圾无处可去的困境。为了解决好生活垃圾问题,深圳按照“源头减量—再使用—循环利用—能源转化(焚烧发电)—安全填埋”的优先顺序管理垃圾。
自2015年8月1日起,我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大类。其中,可回收物是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弃织物、废弃电子产品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应当专门处置的废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
部署要求,根据目前情况,盐田区、坪山新区要全面推行家庭厨余垃圾分类,实行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理。各区已创建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示范单位(小区)继续实行四分类标准,确保严格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要对实行厨余垃圾单独分类并自行处理的物业小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适当奖励。暂不具备条件推行厨余垃圾分类的区域,要求居民将厨余垃圾滤干水分后归入其他垃圾处理,减少运输过程的污染和垃圾处理量。
每星期六确定为“资源回收日”
在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部署中,“资源回收日”是城管部门祭出的杀手锏之一。通过每周六的“资源回收日”,在社区、住宅小区(城中村)统一集中回收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等可回收物,引导居民养成在家中暂时存放可回收物并在“资源回收日”集中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
据介绍,市城管局鼓励借鉴推广“美国再生银行”模式,引进专业企业采用物联网等高新技术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模式,以返还积分兑换服务等方式引导居民参与“资源回收日”活动,探索建立规模、经济、高效的可回收物深度回收体系;此外,打通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流通渠道,可借鉴广州做法,对资源回收企业或垃圾分类企业给予垃圾收运处理费转移支付,保障一定的利润,引导废玻璃等进入再生资源市场,避免回流垃圾处理设施。鼓励居民在“资源回收日”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废电池和废荧光灯管。
记者了解到,深圳各区6月已开始启动“资源回收日”活动,取得经验后逐步向全区推广。年底前要实现全市642个社区开展12次以上“资源回收日”活动的目标。
年底前建立废旧家具收运系统
据统计,深圳市大件垃圾约占生活垃圾总量的3%,因体积大、转运站不接纳、无回收企业等原因,导致乱丢乱抛现象严重。部署要求各区在2015年年底前建立辖区废旧家具收运系统,采取市政清扫或清运服务企业收运、委托废旧家具处理企业预约上门回收等方式,统一收集废旧家具,经适当拆解破碎后进入生活垃圾收运渠道转运和处理,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废旧家具的资源化利用。
对于废电池和灯管,深圳市城管局已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对各区批量汇集的废电池和废荧光灯管进行统一收运处理,其中废电池由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免费收运处理;废荧光灯管由广东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处理费用由市财政承担。此外,深圳各区负责设置收集容器、集中转运点和前端收集,部署要求2015年年底前实现辖区所有住宅小区(城中村)的一个围合区域、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及各类公共场所的一个物业单元,至少配置废电池和废荧光灯管收集容器各1个,并通过新建、利用现有设施或租用仓库等方式设置1~2个废电池和废荧光灯管集中转运点。
此外,对于废弃织物,除了捐赠之外,市城管局要求各区2015年年底前引进有分拣场所和再生利用渠道的回收企业,在住宅区(城中村)设置统一编号、注明回收用途等信息的专用废弃织物回收箱,回收居民家中不符合公益性捐赠条件的废弃织物(包括废旧衣物、废旧棉被、废旧地毯等)并进行再生利用。
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确定7家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其中,盐田区、坪山新区和大鹏新区正在积极推进“盐田模式”,南山区设施虽已运行但收集率较低,龙岗区的设施即将建成投入使用,罗湖区和光明新区的设施已建成但因环评等问题而无法运行,龙华新区正在建设过程中,福田区、宝安区选址还未落实。
总体上看,全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推进较慢。部署要求,有关各区务必高度重视,下大力气解决存在的问题,力争早日实现餐厨垃圾全量回收处理的目标,一方面保障市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另一方面为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协同处理提供必要条件。